『您最近一期帳單結帳日是。二。月。十。三。日。』
『帳單金額為。八。百。六。十。四。元。』
『繳款截止日在。三。月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』

每個月到了十五日前後,就會習慣性的推開手機,撥打85221帳單查詢專線。
查查看自己上個月敗了多少電話費,也了解一下大約要預留多少錢繳費。(反正打再多都不用錢)
不過在要查之前,心裡面大概都有個底。
所以聽到帳單金額大多也不太會驚訝。

我的話費費率是601專案,也就是說加一些附加費用(例如來電答鈴)應該可以壓在七百以下。
除非當月有特別長舌或是出差沒帶公司手機,基本上都很安全。
可是當我聽到這個月的帳單有八百多元時,感覺有點詫異。
上個月,除了新年簡訊以外,應該不會花到什麼錢;
加上我還有用電信回饋金抵扣通話費,超過八百有點誇張。
但是離預計金額沒有差太多,想想也就罷了。

今天打開電子帳單,發現問題出在哪裡了。
原來光是"catch GPRS國內數據傳輸費"的金額就高達NT.221.79。囧
真的是整個給她傻眼。
再調出帳單明細之後,我才知道我做了一件傻事。


是的。
事情就是發生在二月六日的那一天。
話說那一天,我剛搞定我的部落格(當然是說新的這一枚),心血來潮想說用手機來看看自己的部落格吧。
推開手機,輸入網址 ttp://blog.pixnet.net/monkeyxiii ,接著就用GPRS上網去了。
這次網頁跑得特別的久,我想說內容多,不以為意,慢慢等。
好不容易跑完,卻發現手機本不適合瀏覽痞客邦的版。
螢幕太小,沒有支援手機自動轉換瀏覽功能,根本就不方便瀏覽。
看完之後,就很失望的關掉網頁。

沒想到後果居然比我想像中來的嚴重多了。



這個衝動兼無聊兼耍瞎的行為,居然要我付出兩百多元的代價。
我真的是傻了。看到時整個給他石化。
兩百多塊錢,我要在鐵塔上奮鬥近兩小時才有的錢,就這樣被我毫無意義的花掉了。
我的媽呀。這可是我兩天的伙食費耶。就算是拿來喝杯西踢咖啡也好。而且還可以喝不只一杯。
很明確的。
我是笨蛋一枚。
這是無庸置疑的。

所以說,手機還是拿來打電話跟傳簡訊就好了。
千萬不要衝動拿來上網阿。
除非太無聊或是太有錢,手機上網根本就是不智之舉。
(我指的是直接用手機GPRS看網頁,又特別是那種不會轉換成手機瀏覽模式的網頁)

下次手癢時。
請去做別的事。
千萬,別在拿手機上網了。


我真的很想哭阿。
囧rz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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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r.Stan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